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是番禺區財政局屬下區屬一級公有企業,現因工作需要,擬向市場尋聘屬下全資子公司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綜合部副經理1名。具體工作方案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外市場尋聘
污水公司綜合部副經理工作方案
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外
市場尋聘污水公司綜合部副經理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番禺區總河長令》(第2號)有關精神,深化推進我區排水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公共排水設施管理專業水平,有效降低城市內澇風險,保障污水管網運行良好,實現河涌“長制久清”,根據《番禺區屬公有企業相關負責人選拔任用暫行辦法》(番財〔2017〕66號)及水務公司關于管理人員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結合污水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成立市場尋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余卓敏
副組長:李軍
成 員:蘇杏誼、林玉新、陳明麗
水務公司人事部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次市場尋聘工作。
二、尋聘原則
堅持注重實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向市場尋聘德才兼備、專業水平高、群眾公認的優秀管理人才。
三、崗位職數及職責
市場尋聘污水公司綜合部副經理1名,負責配合污水公司綜合部經理統籌辦文辦會等綜合事務工作。
四、資格條件
(一)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5年(含)以上番禺區內機關、事業單位或區屬公有企業辦公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具有3年(含)以上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具有較強的組織策劃、公文寫作、溝通協調和獨立工作能力;
(四)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忠于職守,能自覺履行職責,適應現場高強度管理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獲得市、區級獎項者優先。
五、禁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本次市場尋聘對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四)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五)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六)在非區屬企業任職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企業經營不善、出現嚴重虧損的,或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記錄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擔任企業相關負責人職務的。
六、選拔程序
(一)在番禺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和區屬公有企業尋聘,并在水務公司官網公布尋聘公告;
(二)遴選簡歷;
(三)組織面試;
(四)根據面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進行組織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計生、紀檢等方面的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呈報尋聘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五)呈報水務公司黨委擴大會議確定擬任人選,進行體檢及公示;
(六)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聘任手續。
七、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獲聘人員須自行辦理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與污水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污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關規定享受相應薪酬及福利待遇。
(二)獲聘人員設任職試用期,任職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計入聘用年限);首次聘用期為1年,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表現及公司實際確定是否續聘污水公司中層職務。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報名時間
2019年3月28日-4月3日
九、報名方式
請攜帶如下資料原件到水務公司現場報名:
(一)個人簡歷(附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二)身份證、學歷證、學歷鑒定、單位工作證明(請列明工作時間和任職情況)、獲獎證書(若有)。
十、聯系方式
報名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清河西路22號三樓人事部
聯系人:蘇小姐,聯系電話:84819612
聯系人:陳小姐,聯系電話:84826403
十一、本工作方案由水務公司市場尋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