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內容: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屬下各凈水廠污泥應急處置服務;
2. 邀請單位: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應商資格條件:
3.1意向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續存的獨立法人機構;
3.2意向供應商須具有市級環保局頒發的《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處理范圍包括:HY06城鎮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水處理污泥;且核準經營量不小于5萬噸/年。
3.2意向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及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 發布媒體: 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panyuwater.com.cn/)上公布;
5. 其他:請符合資格的意向供應商于2017年 9月 7 日17:30前到廣州市番禺市橋清河西路11號采購部咨詢洽談相關事宜。
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